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第三届老员工材料微观之美创意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材料的微观组织结构决定了材料的性能,也决定了材料的用途。人类利用材料在大千世界中创造出丰富之美,显微镜下材料的微观世界也同样充满着神奇之美,材料的微观组织丰富多彩、妙趣横生,既能启迪人的科学思维,又能给人以美的享受。本项竞赛将科学与艺术有机融合,以科学探索和艺术思维去展示材料的微观世界,以图片的形式将材料千姿百态的微观之美传递分享。
本项竞赛旨在鼓励老员工关注材料相关领域的研究,关注新材料、新技术的发展,引导老员工对科学的探索和对美的挖掘。本项竞赛注重培养员工探索未知世界的兴趣、科技创新的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注重培养员工的观察力、创造力和想象力,注重培养员工的艺术修养和人文精神。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通过学校的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员工集体报名,不接受员工个人报名。
(2)每所学校设领队教师1~2人,最多允许30个队报名参赛;每位指导老师至多指导两组参赛作品,每个参赛队人数不多于4人,每位员工只能参加一组比赛。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队成员原创(或在教师指导下获得),且未参加过其他同类竞赛。
(4)参赛人员名单一经报名确定,不得进行改动,获奖名单以报名名单为准。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参赛员工将自己或教师指导下通过各类显微镜拍摄的材料显微结构形态,通过艺术性加工或赋予其思想文化内涵,以独特的角度让材料微观结构展现出神奇的魅力。作品形式为材料微观结构的数码照片(视频)和相关文字说明。
参赛员工提交的作品应包括如下要件:
1、经艺术再创作的材料微观数码照片或不长于10秒的短视频;
2、原始的数码照片或短视频;
3、《辽宁省第三届老员工材料微观之美创意大赛参赛申请表》,并对材料的表征过程和作品的内涵给出说明。
竞赛过程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参赛选手通过网络将参赛作品发送给竞赛组委会后,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数码照片和说明书)进行评审(初赛);评出一定比例的优秀作品现场决赛。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校级比赛):2023年10月15日~10月30日
初赛时间:2023年11月中旬
决赛时间:2023年12月中旬
2、报名方式
校内选拔赛报名网址:http://10.16.25.109/comp/info/OTg5LTlmNDVkMA
由各参赛单位负责组织并推荐本校员工参赛,不接受未经参赛单位推荐的员工参赛申请。每个参赛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参赛照片或视频(电子版)、原始照片或视频(电子版)、经过参赛员工和指导教师签字的的参赛申请表(附件1:扫描后的电子版,建议为PDF格式)和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辽宁省老员工材料微观之美创意大赛参赛推荐报名汇总表》(附件2:扫描后的电子版,建议为PDF格式)。
所有参赛队伍必须到辽宁省老员工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参赛。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建议使用竞赛器材:各类显微镜。
二、竞赛组织
2023年辽宁省第三届老员工材料微观之美创意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沈阳理工大学承办,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创新创业中心负责具体赛事实施。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材料种类不限,但参赛作品必须反映材料依靠自然过程形成的结果,不能是人工雕琢、堆砌、排列或刻蚀的结果。
2、参赛作品必须为显微镜(如光学显微镜、电子显微镜、离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或其他各类显微镜)在微观视角下拍摄的图像,名义放大倍数应该不低于100倍。
3、提交的参赛图片须保存为.JPG(JEPG)或.PNG等常见格式;合成后的视频时长不多于10秒;图像应具有足够高的分辨率,每个参赛作品大小不超过30M。
4、每件作品附1000字以内的作品描述,内容包括:
(1)材料的种类、结构、性能或研究背景等基本信息;
(2)样品的制作过程;
(3)所用仪器设备及其参数;
(4)作品所表达的意境、思想文化内涵等。
5、允许在不改变材料原始构成的原则下,对原始图像进行适度加工处理以提高艺术观赏性,如调整图像形状、尺寸、色彩和质量等;但不能进行拼接、修除、翻拍、无中生有或者有中生无。若有修改合成之争议,将以专家组审查意见为评判依据。
6、参赛者提供的作品必须保证是无版权争议的原创作品,杜绝抄袭、剽窃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将取消参赛员工参赛资格,追收已经发放的荣誉或奖品(奖金),并通知所属部门。如因提供的作品或作品中的元素引发版权争议,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在提交后,不得添加、更改或删除。作品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参赛者请自行备份。
8、本竞赛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参赛者的作品制作、通讯、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工作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初赛要求的作品将交至大赛评审委员会进行远程评审(网评或函评);决赛现场答辩,由大赛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
专家将根据如下标准进行评分:
1、科学性:作品背后的科学原理(占40%)
2、技术性:样品制作和拍摄技术(占10%)
3、艺术性:图像的清晰度、构图、色彩、明暗等(占30%)
4、思想性:对图像所表达意境和思想文化内涵的诠释(占20%)
(三)奖项设置
1、竞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前三个奖项数量占本比赛项目参赛作品的比例分别为10%、20%、30%,其他为优秀奖。
2、优秀指导教师奖。大赛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
3、优秀组织奖。大赛为一等奖作品参赛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
(四)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有失公正的评判、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需通过该校领队、指导教师,在比赛期间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负责受理选手申诉,并将解决意见告知领队及当事人。
3、仲裁组裁决为最后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解决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解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比赛结果由大赛承办单位指定网站公示,其中初赛公示时间3天,决赛公示时间5天。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老师 15566803316
赛事QQ群:813619664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决赛中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员工证参与比赛,证件不全者取消比赛资格;
2、决赛当天选手需要按照指定时间入场,迟到5分钟者不得参与比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参赛者应在参赛申请表中明确签署授权意见(该授权意见不影响其作为学术成果进行投稿或作为论文的一部分在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授权因赛事推广和竞赛作品宣传的需要,竞赛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将进入决赛的作品在网络媒体、出版物、海报上进行宣传;否则视为放弃参赛。
2、竞赛安全
(1)比赛期间,各高校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由领队负责参赛教师和员工的安全。指导教师及参赛队外出须征得高校领队的同意;参赛队比赛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2)指导教师以及参赛队成员在往返期间的安全由各高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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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