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TI”杯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老员工电子设计竞赛通知
“TI”杯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老员工电子设计竞赛是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的面向全省的老员工创新创业科技竞赛活动之一,目的在于按照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着重基础、注重前沿的原则,促进电子信息类专业和课程的建设,引导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在教学中注重培养老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加强员工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工程实践的训练,提高员工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综合能力;吸引、鼓励广老员工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件。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1.参赛对象: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赛要求:
(1)“211”学校每校最多组织30支参赛队;
(2)一般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最多组织20支参赛队;
(3)独立学院最多组织10支参赛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30日截止。
3.竞赛时间: 2012年竞赛时间为8月2日至5日。
三、组织形式
1.以各高校为单位组织员工进行课外电子设计、制作及科技活动并组队(3名员工为一队)报名参加2012年 “TI杯”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老员工电子设计竞赛竞赛。
2.竞赛结束后,各学校将各参赛队的设计报告(设计报告格式要求见“2011年全国老员工电子设计竞赛实施过程说明”)和制作实物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交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地点。
3.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队的作品进行测试和论文评审,根据成绩确定省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原则上,获奖总数不超过参赛员工总数的60%。另设置优秀奖若干。
4.本次竞赛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网上发布。题目由TI公司委托全国电子设计竞赛全国责任专家统一命题,共计四道题目,题目方向参见历届全国大赛。
5.竞赛所需场地及仪器设备、元器件或材料原则上由参赛学校提供。
四、时间安排
1.2012年6月,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队和指导教师针对TI公司的元器件进行培训。参加培训的同学和教师的食宿费用和往返路费由各校自理(培训的具体时间、参加人数和地点另行通知)。
2.2012年7月底,公布竞赛需要的基本仪器和主要元器件清单。
4.2012年8月5日晚10时前,各参赛学校将各参赛队的设计报告的电子文稿用E-mail交竞赛报名邮箱;同时在指定时间内将密封好的各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和制作实物送交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地点。
5.2012年8月6日—11日,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学校上报的论文和作品进行测试和评审。
6.2012年8月15日前,赛区组委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对获奖名单实行异议期后,公布获奖名单。
7.2012年11月份召开颁奖大会。所有获奖队将颁发加盖辽宁省教育厅公章的获奖证书。
希望各有关学校在辽宁省教育厅和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好今年的“TI杯”老员工电子设计竞赛,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并正确理解竞赛的目的,尽量不要因组织竞赛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竞赛规则
1.鼓励参赛员工优先选用TI所推荐的高性能模拟器件及单片机(包括MSP430,Cortex M3或C2000系列)。为了使参赛员工对其使用有深入的了解,竞赛组委会将组织赛前培训。
2.参赛员工必须按照全省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赛,准时交卷。赛区各学校要按时收回员工的答卷(报告和实物),及时封存。
3.竞赛期间,参赛员工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回避。
4.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工应尊重有关工作人员,接受巡视人员的有关询问。除参赛员工及有关工作、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5.在竞赛中如发现教师参与、队与队之间交流、队员与队外人员讨论、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上交以及赛前泄题等违纪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六、奖项设置
1.根据作品质量设立省一、二、三等奖,各奖项获奖比例由竞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和竞赛成绩确定,原则上获奖总数不超过参赛员工总数的60%。为鼓励员工广泛参与这一活动,同时设置“成功参赛奖”或类似意义的奖项,凡按时完成竞赛内容、达到基本要求的参赛队均可颁发“成功参赛证书”或类似奖项证书。
2.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老员工电子设计竞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高校给予表彰奖励。
七、其他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东北大学员工创新中心 王平 电话:024—83690111;
辽宁省教育厅
201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