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4年“创青春”全国老员工创业大赛
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原全国老员工“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今年改名为2014年“创青春”全国老员工创业大赛,组委会设定的竞赛内容有:(1)原“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2)新增两项专业竞赛。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就是今年新增的赛事,现将“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湖北省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宜昌市人民政府、三峡大学
二、参赛对象
1.凡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大赛以团队或个人形式参赛,其中,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参赛方式
1.此项赛事分A、B两类。
A类赛事通过提交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产品及说明书参赛。
B类赛事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参赛(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参赛)。
2.参赛团队(个人)需根据作品情况选择参赛类别,不允许同时参加A、B两类赛事。参赛团队成员须始终保持一致,不允许中途更换。
四、赛事流程
3-5月,各参赛团队或个人自行组织完成参赛作品
5-6月,提交作品。学校组织评审,推荐3个作品参加全国竞赛。
6-7月,举行全国初赛与复赛,由全国评委会进行网评和书面评审,评选出A、B两类赛事共80个左右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相关高校。
9月,举行全国决赛,由全国评委会通过书面评审、现场问辩等环节,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及其它单项奖项目。
五、项目申报
1.A、B两类赛事实行分类申报。其中,A类参赛项目须为在Android平台下开发的原创手机应用作品,暂不接受其它开发环境下的作品。
2.A类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及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产品及说明书。B类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项目计划书等。参赛产品及项目必须为团队(个人)原创作品。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已投入实际创业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3)对于涉及《“创青春”全国老员工创业大赛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3.5月14日前,各参赛团队或个人须将参赛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产品说明书、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 纸质版一份报送到素教307,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
4.5月19日前,学校组织评委会进行书面评审,推荐3件作品参加全国竞赛。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须在“创青春”全国老员工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中注册, 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电子版需进行参赛项目的网络报备和申报,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由学校统一寄送到全国竞赛组委会。
六、评审有关事项
A类参赛项目的评审重点
(1)市场的表现及应用前景:APP在应用商店的下载安装量等市场表现,目标市场的市场机会和有效需求等。
(2)创新性:在技术、理念、创意以及产品推广营销等方面的独创性和领先性。
(3)可拓展性:后续研发、推出系列产品的可能性和路径设计。
B类参赛项目的评审重点:
(1)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2)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全国竞赛评审形式
(1)网络评审、复赛、决赛均采取随机抽签分组的方式进行。
(2)决赛现场问辩环节,将采取团队(个人)陈述与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团队(个人)陈述(可使用PPT)时间为10分钟,评委问辩时间为10分钟。
七、竞赛设奖及奖励情况
A、B两类赛事将根据参赛项目比例分别设金、银、铜奖,各等次分别约占入围全国复赛作品总数的10%、20%、70%。金奖团队(个人)将获得1万元现金奖励,优秀团队(个人)将有机会获得风险投资等方面支持。
八、参赛须知
1.参赛项目的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以及商业宣传行为。
2.参赛项目须保证原创性,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有关法律,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违法、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全国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赛事期间,参赛团队(个人)不得将作品转让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参赛团队(个人)同意对任何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纠纷负全部责任。
集团竞赛联系人:谢景卫,87403475,联系地点:素教307
项目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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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5日